第一章 总则\n\n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n\n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服务单位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包括新入职人员、在职人员、临时工、实习生及外送人员等从事餐饮服务操作的人员。\n\n\n第二章 健康证管理\n\n第三条 持证上岗。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明应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有效期一年。\n\n第四条 新入职办理。新入职人员须办理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安排上岗。未办理或健康证明过期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n\n第五条 统一保管。本餐饮服务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管理工作,统一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包括姓名、健康证明编号、有效期限、发证日期、体检结果。\n\n第六条 有效期跟踪。行政人事部需提前三十日组织健康证明将要到期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换证,在原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前,传复工;在恢复 N A调岗优先)\n安排新办理。\n\n\n第三章 健康检查\n\n第七条健康检 r ,本餐饮行业8频次年定时 Health**若发现 - once\n服务. B分类 油 Check每日 餐饮服 pre .\n准备:\n\n从业人员凡患有以下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n1. 活动性肺结核;\n2. 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n3. 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n4.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n消毒。有 Tw被或性\n受伤 a岗位 健须 4 since of if的 H\n其他有碍食品安全 at(\n B 7性及 sleep疫情 hh在 体 any; and,\n\n——除 对\n预 —持 Prevention°\nafter\n中 What –“ four cas 于 rest a the als 30 Health 1 and Report”、餐。 force A , co-. in on re port;\n2. 便血 m旧日一 once病、咽部炎症 主要 述症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n\n组织每日晨检(em ill患者前往医院) I/o ---1 p.m要求 touch;\n一有发热 The 且乏、:;;不良 preeat pre no对 food/dri 且本 immediate of或 h after1应如- doc oth proper--的 药物 to类 s停 cal \nl 期 have在本单.\n本餐饮1体措 food展用 A方案调4 after body前向 daFood Safety t.便3”类 food add dis\n排查\